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林业局 关于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实施意见
各设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林业局,扩权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林业局:
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会议、全省新农村建设观摩交流暨新民居千村示范工作调度会议精神,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,加快改变我省乡村面貌,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,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》(冀办发[2010]4号)和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,指导各地搞好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工作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生态优先”的绿化理念,以“林荫型、景观型、休闲型”为主要模式,大力推广“乔为主、灌搭配、花点缀、草为被、文体荟、人能进、有座位、多占天、少占地”的绿化方式,实现以绿化促美化、以绿化促文明、以绿化促致富,推进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,为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、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以人为本、生态优先
把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,以提高绿量为切入点,按照“乔为主、灌搭配、花点缀、草为被”的要求,建设结构合理、配置科学的村庄绿化体系。
(二)坚持分类指导
根据不同村庄的地理位置和建设规划特点,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。坚持与当地经济、社会发展紧密结合,综合考虑人文景观、民风民俗等因素,突出地方特色。
(三)坚持科学规划
结合各地实际,制定村庄绿化总体目标,分解明确任务,突出工作重点,落实保障措施。村庄绿化规划要力求科学合理,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,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。
(四)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
采用合理的绿化布局和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,充分利用村庄现有的绿化成果,避免“毁绿造绿”现象,在加快村庄绿化的同时,加强对村庄森林资源、古树名木和绿化成果的保护,做到发展与保护并重、改造提升与新建扩建并举。
(五)坚持全民搞绿化
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村庄绿化,开展认种、认养收益分成等活动,调动农民绿化积极性,努力形成多主体、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农村绿化新格局。尊重农民的意愿,维护农民的利益,实现绿起来与富起来、美起来相结合。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,制定村规、民约和绿化制度,大力宣传绿化知识,不断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,树立生态文明观念。
三、任务目标
按照省确定的年度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任务以及各市、县(市、区)自行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,高标准完成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工作,到2012年全省15%左右的行政村,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%以上,建成7500个不同类型、各具特色、标准较高、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新民居示范村绿化样板,进而引导和带动全省新农村建设的绿化工作深入扎实开展。到2020年,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%以上。
四、绿化要求
(一)总体要求
村庄绿化要坚持从农村工作实际出发,以“创建绿色家园,建设富裕新村”为主要目标,充分利用经济林树种及经济作物,做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。加大“四旁”(村旁、宅旁、路旁、水旁)绿化力度,加快实施街道两侧、村庄公共绿地、庭院、空心村绿化,做到路边有树木,庭院有绿荫,活动有绿地,群众多受益。新建新民居示范村绿地率要达到30%以上,改造村绿地率要达到25%以上,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。
(二)布局及配置
1.通村道路要全部绿化,建设防护林带。
2.村庄周围要根据地形地貌,建设环村生态或经济林带;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空地、坑塘、撂荒地、沟壑地和次耕地,依治理条件和难易程度,合理选择树种,实施造林绿化。今年造林完成率要达到90%以上。
3.村内主要街道要坚持乔、灌、花搭配。有条件的地方要力求阔叶、针叶结合,体现绿化美化的多样性、季节性;小街道绿化要尽量栽植高大乔木;街道两侧有高压设施的,要选择花灌木或小乔木,做到既美观,又便于通行。
4.庭院绿化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,优先栽植果树,适当配置常绿灌木、宿根及球根类植物;院墙四周以藤蔓类为主,实现多品种、多形式、多层次绿化。
5.村庄范围内的单位、部门和工厂绿化覆盖率达到35%以上;绿化要注重乔、灌、花、藤的立体搭配,突出景观特色,注重整体绿化效果。工厂绿化多选择树叶稠密、叶面粗糙、生长健壮、吸尘能力强的树种。
6.村内至少建设一个休闲公园或园林小品,利于群众娱乐、休憩、健身活动;绿化树种以冠幅大、遮荫好的高大乔木为主,适当配置花灌草,绿化覆盖率达35%以上。
(三)树种选择
树种选择要坚持以本地树种为主。
1.乔木树种。可选择杨、柳、榆、槐、苦楝、油松、侧柏、栾树、火炬、白蜡、泡桐、苹果、梨、桃、核桃、柿子、枣、板栗、山楂等,适当栽植法桐、千头椿、银杏、青桐、白玉兰、紫玉兰等树种。
2.花灌木。可选择木槿、紫薇、紫荆、海棠、紫叶李、黄杨、女贞、小檗等。
3.攀缘植物。可选择蔷薇、爬山虎、紫藤、凌霄,特别是葡萄、金银花、丝瓜、豆角、瓜蒌等。
4.地被植物。可选择蔬菜类植物,尽量减少种草面积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转变绿化理念,实现科学发展
进一步解放思想,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,生态优先”的绿化理念,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根本原则,以“林荫型、景观型、休闲型”为绿化方向,大力推广以高大乔木为主,花灌草合理搭配,配有休闲活动设施的绿化模式,构建绿量充足、布局合理、经济适用的新居民生态系统。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,通过印发资料,出墙报、挂横幅、贴标语和组织现场参观、培训等多种形式,加大绿化理念的宣传力度,普及绿化知识,逐渐转变绿化观念,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新民居示范村绿化的积极性。
(二)健全筹资机制,确保资金投入
建立健全筹资机制,实行多渠道投入。一是充分发挥农户、村集体的主体作用,通过认种认养、门前承包等多种形式,落实林权树权和收益权,调动乡村居民和乡村集体的绿化积极性。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、社会团体的支持,把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列入各级财政专项扶持项目。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现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,统筹考虑新民居示范村绿化,并向示范村倾斜。四是积极创新融资机制,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,广泛吸收社会资金,保证绿化进程。
(三)统筹城乡安排,科学规划设计
各级绿化部门及林业部门要根据本地社会、经济、地理条件,有针对性地做好新民居示范村绿化规划。做到绿化规划设计与村庄基础建设规划同步进行,统筹安排绿化用地,力求村庄总体布局协调。按照建设和完善以乔木为主体的生态保护体系的要求,做到既突出重点、体现特色,又讲究布局合理、系统完整、总体协调。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,科学确定目标,一步规划到位,分步实施,先易后难,循序渐进。
(四)加强督导检查,开展评先创优
把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列入森林净增量考核内容,加大对设区市考核力度,并实行以奖代补。各地、各级都要把示范村绿化纳入森林净增量考核体系中,逐级制定考核办法。对于在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工作中实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,对于表现差的要坚决曝光,既要在本系统内通报,也要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通报。通过考核排队、严格奖惩,形成鼓励先进,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。
(五)加大业务指导,提高绿化水平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要抽调行政和技术骨干,组成绿化指导小组,对示范村绿化进行全过程指导,解决和协调好绿化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。要严把工程质量关、苗木调运关、绿化管护关,保证绿化质量。苗木调运要派专人负责,实地勘察苗源。有条件的地方力争做到带土坨起苗,当天调运当天栽植,努力提高绿化成活率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要组织专业管护人员进村指导,实地传授林木防病、除虫、修枝、整形等实用技术,加强对绿化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,提高示范村绿化建管水平。
二o一○年二月二十六日